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9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刘伟解除非公开发行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自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至今,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及刘伟先生的个人原因,经与刘伟先生协商一致,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2015年8月23日,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科技”或“公司”)佳都科技与刘伟签订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刘伟不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双方解除协议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由不超过92,449,923股缩减为不超过84,745,763股,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20,000万元缩减为不超过110,000万元,原认购对象刘伟终止认购此次发行股份。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由于此次解除与刘伟认购协议后,减少本次非公开拟发行数量7,704,160股,占原方案拟发行数量92,449,923股的8.33%,未构成对发行方案的重大调整,也未超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制度中关于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事项的标准,因此不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确定定价基准日,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