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7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5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与表决9人。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5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8.516万份,占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的19.09%,占公司总股本的0.76%。
2、行权价格为13.15元/股。
3、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4、行权安排: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行权日确定为2015年12月29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9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梁平、欧阳立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00名激励对象中,9人已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公司同意,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14人因201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合格(C)或良好(B),行权系数分别为0、0.8、0.9,需相应注销未符合行权条件部分的股票期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因上述情形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激励股票期权66.204万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注销部分不符合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梁平、欧阳立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获授数量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确定了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3人,其获授数量合计为200万份。公司认为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决定以本次会议召开日2015年12月29日为授予日,行权价格为37.4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详见《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0号)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