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6-015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之源”)
●担保人: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
● 本次新增担保数量:8,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额为:153,300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华之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之源是中国领先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通信系统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全国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公安通信专业的领头企业。是中国领先的城市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通信系统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是全国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公安通信专业的领头企业。截止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63,964,007.90元、净资产60,642,005.41元;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3,572,774.73元、营业利润2,289,673.84元、净利润1,947,817.36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1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还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之源股东许教源、何华强同时对华之源该项授信提供担保,因许教源、何华强为持有(含直接及间接持有)华之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构成关联担保,独立董事对此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许教源、何华强对华之源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此表示同意。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本公司的累计担保金额为153,300万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