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5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与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的《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梁平、欧阳立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为促使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拟订的《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本《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联董事梁平、欧阳立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以下有关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2.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注销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4.在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5.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6.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7.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8.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修改公司章程、办理股份登记、工商变更登记;
9.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10.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公司关联董事梁平、欧阳立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