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0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董事胡少苑、王立新、顾友良、刘敏东,独立董事李定安、叶东文、谢克人出席了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万元,期限一年。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署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8,000 万元综合授信延期,继续由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银行审批流程影响,上述综合授信期限延至2017年11月30日,继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情况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署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署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人民币 58,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延期,继续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一年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银行审批流程影响,上述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期限延至2017年11月30日,继续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情况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
授权王立新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补充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伟、胡少苑、王立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