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3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55号),公司向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84,745,7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12,929.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9,987,070.9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97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项目 | 金额 |
2016年1月11日募集资金净额 | 1,089,987,070.94 |
减: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632,667,500.00 |
减:2016年度使用 | 417,218,828.18 |
加:理财产品收益 | 6,438,286.73 |
加:2016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1,293,207.94 |
2016年12月31日余额 | 47,832,237.43 |
减;2017年1-6月使用 | 47,868,123.06 |
加:2017半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36,225.43 |
2017年6月30日余额 | 339.80 |
(二)2017年度配套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卓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64号),公司向浙江浙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汇金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赐红鹰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126,728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099,999.0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8,069,999.0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317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项目 | 金额 |
2017年1月25日募集资金净额 | 208,069,999.04 |
减:2017半年度使用 | 120,770,271.26 |
加:2017半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735,446.93 |
2017年6月30日余额 | 88,035,174.71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6年1月28日,公司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2 月13日,公司就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未发生违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三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 | 3602004429200778225 | 活期存款 | 74.46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 800205885209038 | 活期存款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653566760164 | 活期存款 | 265.34 |
合计 | 339.80 |
2、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755901572510336 | 活期存款 | 88,035,174.71 |
合计 |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表2《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2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智能安防和智能轨道交通业务的自筹资金63,266.75万元人民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特此公告。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8,998.7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86.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775.4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 否 | 108,998.71 | 108,998.71 | 4,786.81 | 109,775.45 | 776.74 | 100.71%(注1) |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08,998.71 | 108,998.71 | 4,786.81 | 109,775.45 | 776.74 | 100.7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63,266.75万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6]2963号《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共置换资金63,266.75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2016年度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6年1月28日,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16年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6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自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收回,共获得理财收益6,438,286.73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说明:“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承诺金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
注2: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用于支持智能安防和智能化轨道交通两核心业务的发展。
附表2:
2017年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806.9999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77.0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77.0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增资华之源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建设警务视频云应用平台项目 | 否 | 8,810.00 | 400.00 | 77.03 | 77.03 | -322.97 | 19.25% | 2019年1月25 | 不适用 (注1) | 不适用 (注1) | 不适用(注1) | 否 | |
合计 | 否 | 20,810.00 | 12,400.00 | 12,077.03 | 12,077.03 | -322.97 | 97.4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说明:“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已实现的效益与承诺效益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