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 关于如何让更多优质企业跟着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提案
○关于如何构建世界级创新经济湾区城市群的提案
○ 关于如何实现中国人工智能时代的弯道超车的建议关于如何实现中国人工智能时代的弯道超车的建议
○ 关于进一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城市交通治理的提案
○ 关于加快我国迈入“无现金社会”步伐,保障移动支付安全问题的提案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4日分组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来自34个界别的2100多名全国政协委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委员们认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商议政,强化民主监督,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为经济界的委员,佳都科技董事长刘伟本次准备了五份提案,围绕“城市治理”和“人工智能”两个话题来展开。其中在“城市治理”方面,涉及到城市交通治理、保障移动支付安全等话题。而在人工智能方面,则关乎到人工智能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实体经济融合、中国的人工智能企业如何跟着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的建议,以及如何实现中国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弯道超车这几个话题,并就媒体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
以下为提案的详细内容:
建议
○ 关于如何让更多优质企业跟着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提案
○关于如何构建世界级创新经济湾区城市群的提案
○ 关于如何实现中国人工智能时代的弯道超车的建议关于如何实现中国人工智能时代的弯道超车的建议
○ 关于进一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城市交通治理的提案
○ 关于加快我国迈入“无现金社会”步伐,保障移动支付安全问题的提案
提案一
关于如何让更多优质企业跟着国家“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提案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不仅成为了一道经济发展的亮丽风景,还成为了一种企业做强做大的必然选择。最近几年,不少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通过积极参与国际项目合作和整合全球优势资源,成功创造了境外扩张、跨越发展的经典案例。但由于政治的风险、法律的短板、区域的壁垒、人才的瓶颈、文化的障碍和信息的缺失等诸多不确定性,更多的中国企业仍在“走出去”的十字路口徘徊,难以把握跨国经营与境外扩张的商机。
2013年,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这一战略构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其他重要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了具体部署。“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提出与实施,既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和自信,也受到了世界各国的瞩目和热捧。它不仅从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为解决区域发展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还将成为中国新时期经济转型、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引擎,并为构建世界新秩序、推动全球新增长带来强劲动力。
在当前世界经济错综复杂和中国经济持续下行的严峻形势下,如何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引导和推动更多中国企业发挥“走出去”的主体作用,为“一带一路”战略落地承担起更大的责任与使命,已成为我国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谋求更大发展的当务之急与重要课题。为此,建议国家采取更多过硬举措,把支持企业“走出去”作为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大事来抓。
一、要尽快制定国家对外投资法
境外投资不是一个资本输出的简单行为,还需涉及政治、法律、市场、技术、文化等诸多方面,是一个上升到国家层面的复杂工程,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作支撑和保障。
为了更好地向外进行资本输出和扩张,世界很多国家在纷纷对外商推出优惠政策以吸引大量外资发展本国经济的同时,还通过不断制定、修改和完善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对本国外资法和对外投资政策进行调整,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和投资自由化的需要,确保实现本国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双赢。因此,建议我们国家也顺应经济发展大势,尽快出台国家对外投资法,使中国企业“走出去”有法可依。
二、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外汇支持
由于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欧美发达国家的经济备受冲击,因此当前境外存在很多优质项目、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等待中国企业去整合、去兼并。但现在企业遇到的一个最大瓶颈就是外汇受到严格管制。经过艰苦谈判赢来的一个个优质投资项目,企业却因外汇管制无法按期付款履约,最终坐失国际并购良机。为此,建议国家在保障金融安全采取外汇监管时不要简单地“一刀切”,而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使企业能开展正常的投资经营活动。同时,建议国家应该减少美国国债,使更多的外汇让中国企业能走出去。
三、要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绿色通道”和境外保护
商场如战场。对于企业的投资经营来说,时间就是商机和效益。因此,国家应加快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与政策。比如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在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要进一步简化对外投资的审批,为一些优良而紧迫的投资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不断完善登记制度,放松对贷款、海外融资、人员出入境、进出口经营权等方面的限制条件。同时,建议外交部、商务部和其他驻外单位尽快成立专门的商务机构,为已“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人身、财产等方面的保护和投资、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四、要加大力度推进中国民营科技型企业“走出去”
让企业走出去,不仅仅要让国有大型企业走出去,更要帮助民营科技型企业有更多机会走向世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迅猛,其开放与创新程度已走到国际领先地步,也更能适应”一带一路”中小企业对市场的需求和建设要求。
五、要引导中国企业“走出去”寻求互利双赢、稳健发展
中国企业“走出去”不是为了赶时髦,而是要快速抢抓发展机遇,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同时瞄准国际前沿,通过资本运作等方式开展跨国投资并购,实现品牌、技术、市场和营销网络等的全球整合,迅速发展壮大。在追求自身发展目标的同时,政府还要注重引导中国企业在“走出去”时遵守国际投资的通行规则,遵守当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实现与当地社会、文化、法治的良性融合。通过互利双赢、和谐发展,中国企业最终更好地在全球范围内合理地配置资源,快速增强企业竞争力和产品国际影响力。
提案二
关于如何构建世界级创新经济湾区城市群的提案
“一带一路”战略上升为“国家级”的三大规划之一,而粤港澳湾区则是“一带一路”战略最重要的关键节点之一。随着国家对湾区经济发展越来越重视,粤港澳大湾区已发展成为媲美世界三大湾区纽约湾区、旧金山湾区以及东京湾区的第四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经济新引擎受到世界瞩目。
而与此同时,世界发达经济体也在面临着技术的变革,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让整个世界充分认识到其中蕴含的磅礴力量。人工智能起起落落六十年,已经成为下一轮产业革命的驱动力。政府从战略层面加强顶层设计,企业从底层应用提速发展,布局产业生态。国务院在此前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明确表示了中国成为AI强国的雄心,提出了在2030年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的任务。凭借人口和数据的优势,中国在这场全球人工智能革命中有天然的优势。对于粤港澳大湾区而言,现在是把握机遇,实现快速发展、构建世界级创新经济湾区城市群的契机。
一、技术融合:推动人工智能科技与湾区实体经济的有机融合,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
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其实就是以技术为基础全面升级为先进智能制造业的过程,从而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实现利益共享的产业价值链条;在整个实体经济的供应链条中,人工智能技术的深入融合可以实现生产智能化、设备智能化、能源管理智能化、管理智能化、营销智能化、物流运输智能化、数据反馈智能化……它是融合了现代传感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等人工智能科技应用,通过感知、人机交互、决策、执行和反馈,实现产品设计过程、制造过程和企业管理及服务的智能化,是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与集成。
二、开放数据:加大湾区政府、产业等数据的开放,推进数据治理,挖掘数据经济
数据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中国虽然是世界上数据总量最大的国家,但在数据开放和数据交易方面还远未形成生态。今天,世界各国政府都宣称“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而且正纷纷从“信息公开”走向“数据开放”。政府一方面要加大数据开放,另一方面要促进企业、高校、公共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推动合作及共享,为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培育世界一流的土壤。同时,人工智能的发展也为开发者和政府对于数据治理提出了新的问题,在数据开放和隐私保护之间取得平衡,从而增强人工智能领域的信任。
在企业层面,供应链上的企业、产品、技术、服务、订单、物流、库存、预测、计划、供应商、零售商、客户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且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数据只有连接起来才是有价值的,我们把所有的产品和事物都赋予标签和编号,但是没有大数据将其连接成为一个网络,它也无用的。连接起来的网络化的数据才是智慧的、发挥最大价值的。
三、人才培养:培养湾区人工智能高端人才,推动技术进步
当前,人工智能领域的竞争,主要体现为人才之争。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尚存在人才缺陷,其中既包含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学术、研发人才,也将包含未来人工智能行业中大量的低技能劳动力。需要建立核心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学科建设,加强企业和学术界的人才流通,打造坚实的人才基础,推进产业健康发展。此外,政府还应当创造多元的技能培训计划,并且提高全民的科技素养,甚至可通过创建人工智能高等院校,应对多变的未来。
四、场景探索:加深人工智能在湾区实体经济领域的场景探索
人工智能的发力需要深度和广度。从实验室到实际应用,人工智能需要迈过商品化鸿沟。十九大报告中在提到“人工智能”时,强调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也正是要推进人工智能在应用层面落地。技术和数据本身需要找到有价值的场景进行应用才能形成产品或解决方案,实现价值。目前我们还处在人工智能的应用早期,已有大量可以与现行人工智能结合的行业与领域,比如公共安全、智能交通、智慧金融等。尤其在实体经济,还有许多细分领域需要进一步了解人工智能的能力,对细分行业的流程进行重整,通过数据和应用的不断优化,分场景逐个突破,最终形成人工智能社会的新版图。
五、产业集群:扶持能够承接大湾区建设产业集群能力的优质企业
在实体经济中做大高端制造业、做强高新技术产业、做优高端服务业,其中高端制造业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例如广州的IAB战略),从而着力打造一批集聚力强的千亿级、万亿级产业集群。
据了解,未来将重点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沿江多中心组团、三大枢纽,打造结构合理,层级清晰,换乘高效的世界级轨道交通网络。比如粤港澳大桥有顺利开通以及广深港高铁的即将开通,使湾区内部实现一小时通达,极大提高通勤和出行效率。去年7月,《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在香港签署,按照协议,粤港澳三地将在中央有关部门支持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并将建立起轨道交通为主的发达网络。而构建发达、便捷、高效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则是成为交通枢纽湾区城市群的必备条件,也是缓解各城市交通拥堵、拉动周边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相比于国外智能化和动态化的交通系统,中国智能交通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数据显示,智能交通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已得到广泛应用。其在美国的应用率达到80%以上,2010年市场规模达到5000亿美元。日本1998-2015年的市场规模累计将达5250亿美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为750亿美元、车载设备为3500亿美元、服务等领域为2000亿美元。欧洲智能交通在2010年产生了1000亿欧元左右的经济效益。因此在智能交通以及智能轨道交通领域是最容易产生产业集群效果的行业,值得湾区领域重点关注和扶持。
提案三
关于如何实现中国人工智能时代的弯道超车的建议
人类正在进入人工智能时代。近年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科技公司纷纷将人工智能当成重要战略方向,投入巨资研发和布局。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已处在世界领先地位,但跟美国相比,在基础理论突破、芯片设计和算法等领域还有不少差距。为此,比尔盖茨说中国在AI时代上不能实现弯道超车。这一观点我并不认同。在新一轮人工智能浪潮中,中国与世界,特别是美国的发展基本同步。虽然从整体实力来看,中国还无法和美国抗衡,但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高地,不过中国在人才储备、数据资源和市场需求上具有潜在优势,完全有可能实现“弯道超车”。甚至有赶超美国的势头,也是最有可能在人工智能时代和美国并驾齐驱的国家。
虽然在靠近商业价值应用层面中美并驾齐驱,但在基础性、原创性研究、创新土壤、人才储备层面和强人工智能应用方面,中国相较美国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国外仍然有很多人在公司和研究院做前沿研究,包括寻求方法论上的突破。而在应用端,人工智能可以按照智能演进程度分为弱人工智能、通用人工智能和强人工智能三个层面(弱人工智能是指能制造推理和解决问题的智能机器;通用人工智能是指不需要通过数据训练就可直接获得经验智能机器;强人工智能不仅真正能推理和解决问题的智能机器,还有自我意识的,可以独立思考问题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最优方案,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体系)。中国在弱人工智能领域实力很强,跟美国也就20%至30%的差距。但到了通用人工智能领域,差距就被拉大到了5至10倍,在强人工智能领域,基本就没法和美国相提并论了。
总体而言,美国优势在于前沿技术和积累,而中国优势在于拥有庞大的潜在人才库、巨大的数据量和迫切的需求。只要扬长避短,中国完全有可能占据人工智能领域的制高点,实现弯道超车。
要在高端人才储备、高科企业发展、智慧国家打造三个维度做好工作:
一、从人才层面来说,要加强高端人才储备,发挥数据经济优势
根据相关统计,在2006年到2016年间,华人贡献了约三成的顶级人工智能文章。中国学生普遍理工科较强,数学基础较好,这在人工智能时代将有巨大优势。不过,从突破性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维度衡量,中国还无法和美国相比。特别是革命性、里程碑式的突破,华人占比小,缺乏大师级的人物。
中国拥有庞大的“数据养料”。对人工智能而言,数据就是养料,机器必须经过大数据的不断训练,才有可能汲取营养,成长为具备智能的机器。中国拥有7.3亿网民,在全球居于首位,积累了大量的用户行为数据,拥有世界上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优势。赛迪智库预测,到2030年,中国数据总量占比将有望取代美国,成为全球第一。但另一方面,在数据开放、制定数据共享标准等方面,中国跟美国相比仍有差距。随着相关法律的完善,中国的数据开放更为高效,将加快赶超美国,促进更多的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落地。
二、从企业层面来说:政府要努力将创新高科技企业的IPO留在国内。
目前,我国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其中大部分IPO企业是人工智能企业,选择在海外市场上市,导致大量的技术与资产外流。为充分体现资本市场对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支持,监管层应该力争让更多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应尽快打破优质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上市认识、体制、结构上的三大障碍,从而建立一个更稳定和更有生命力的生态环境。
三、从国家层面来说:打造智慧城市,利用城市群效应实现国家的AI战略
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城市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经济、政治和技术的权利,城市被无可避免地推到了世界舞台的中心,发挥着主导作用。与此同时,城市也面临着环境污染、交通堵塞、能源紧缺、住房不足、失业、疾病等方面的挑战。在中国经济新常态的前提下,如何解决城市发展所带来的诸多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命题。“智慧城市”作为一种战略被提出,将更多新技术用于构成城市的核心系统中,实现对其的感知和互联互通,进而实现更高层次的智能、促进更广泛的参与,努力推进面向知识社会的下一代创新,有城市群效应推动国家AI战略的完美落地和实施。
一个国家正是由人、组织(以创造社会价值为代表的企业为典型)、城市(综合人类聚集区)而组成,从微观到宏观的将AI技术全面应用植入,在一些垂直领域,中国技术突破远超美国。比如AI视觉,旷视、佳都科技、商汤为代表的中国公司,在技术比赛和论文发表方面都风头盖过了美国巨头。此外,CB Insights最新报告显示:刚过去的2017年,全球AI创业公司总共融资125亿美元,其中48%的资金投向了中国,38%在美国,这是中国AI创业公司在融资上第一次超过了美国同行们。
总之,对于中国AI到底会往哪里去,目前预测论调没有共识,各有判断的理由。但是相信做到如上三点,中国一定有机会实现弯道超车!
提案四
关于进一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城市交通治理的提案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和车辆不断增加,城市的规模与结构都处在大变化之中,现代便捷的交通运输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比如城市交通拥堵、城市交通安全和城市污染等问题不断显现。
近年来,针对城市交通治理,国家和各级政府也纷纷采取了各种措施,如限牌、限号,发展公共交通等,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长期积累的拥堵“顽疾”。因此建议用新的思维、新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从源头和整体规划上加强城市交通治理,让人工智能技术成为新时期城市治理的一剂“猛药”。
一、要从各层面加强交通应用方面的创新意识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但大而不强、大而不平衡不充分,建设交通强国还需加倍努力,实现交通强国目标,必须加强创新意识,走创新发展的道路。从政府层面来讲,各级政府应围绕建设交通强国这一国家发展战略,制定相应政策积极推动当地交通事业发展;政府与交管部门要增强创新意识,一方面要去除保守自封,“求稳不求新”的观念。再者,应当健全“容错”机制,让职能机构敢干,愿意干。对于科技企业而言,作为创新的主体,在交通技术创新研发上,要建立产学研用体系,以落地应用为出发点积极创新,真正发挥科技的力量解决城市交通治理问题。
二、应大力推广城市交通大脑,用人工智能管理城市交通
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推广应用及人工智能技术的逐步成熟,交通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原有的智能交通体系已无法适应新形势,需要更新和完善。面对增长迅速的海量数据,需大力推广和部署“城市交通大脑”,用人工智能管理城市交通,将所有人、车、路信息都接入系统,采集、调度、管理等都由“城市交通大脑”指挥完成。实现城市车辆基本无人驾驶;交通管理系统基本无人操作,人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就像感觉不到拥堵的存在。目前人工智能企业已研发推出了“城市交通大脑”并在相关地区落地应用,成为时下城市治堵的有力武器。可以说拥有这样的“大脑”,未来城市的出行将会越来越高效和便捷。
三、要建立全社会交通资源统筹利用机制,跨界共享、聚力融合,共同治理“交通病”
在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上,离不开大数据等科技手段的有力支撑。应建设和完善交通信息平台,加强数据资源汇聚、数据共享、数据质量管理等工作,需要政府协调推进,同时建立政企合作的公共服务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另外,要利用社会渠道扩大公众服务面,构建政企联动的一体化出行服务体系,使交通参与者、运载工具、交通设施、交通环境这四大要素要达到全面动态感知的理想状态。只有当政府部门、交通运营企业、互联网企业、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建立全社会交通资源统筹利用机制,才能从根上治理“交通病”。
提案五
关于加快我国迈入“无现金社会”步伐
保障移动支付安全问题的提案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移动支付行业发展迅猛,人们采用移动支付、网上银行、微支付、非接触式终端等支付技术,外出仅需一部智能手机就能够轻松完成钱包功能,越来越多人开始使用了这种新兴的支付方式。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99万亿元,同比上涨391.3%,移动支付迎来了爆发式增长。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8.5万亿元,2017年第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已突破20万亿元,中国已逐步跨入了“无现金社会”的行列。
建设“无现金社会”就是让移动支付进一步普及、渗透,以往用现金支付的地方都能使用移动支付,让“无现金”成为城市新的主流支付方式,这不仅是支付方式的变革,也可使每一笔移动支付沉淀下来、累积为信用,让商业更智能,让金融更普惠,让社会更高效。
无现金社会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捷,是时代进步的象征,推进无现金社会建设有着多重积极意义,但是安全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和任何行业一样,移动支付同样存在风险。而为了营造更加安全的网络支付环境,早在2013年,工信部就将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列为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曾担任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并将维护网络安全列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但是,随着移动支付用户群体的扩大,人们在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移动支付安全问题成为用户最担心的问题。
专家分析指出,当前移动支付仍然面临着使用安全、覆盖人群、系统运行等诸多挑战。在安全问题方面,近几年,网络诈骗、电信诈骗成倍增长,用户因中手机支付病毒导致账户被盗的新闻也屡见报端,尤其是山寨支付网银类APP、手机验证码、钓鱼网站、二维码等类型的支付病毒让用户防不胜防。同时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系统运行的问题,因为移动支付在使用过程中可能遭遇系统崩盘,光纤和终端设施遭到破坏,从而无法进行金融流通和支付。同样,黑客攻击也会让网络瘫痪,导致消费和支付无法进行。
那么在实际行动中,政府部门如何参与规划布局、科技企业机构如何进军无现金支付领域,如何共同建立打造统一的移动支付的技术标准和安全体系,全力打造健康、安全的网络支付环境,呵护无现金社会的健康和安全,积极实现我国全方位迈入无现金社会,则亟需各方共同深入探讨解决。
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
一、 全面打通交通、医疗、教育、社保等多个民生领域,真正做到“一机走天下”
在无现金城市的推进中,无现金场景仍未全面覆盖,“互联网+政务”在东、西部的渗透度和普及度参差不齐,从移动支付的普及,到无现金社会的来到,其间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而这个距离不是一个地方政府或者一两家企业可以快速拉近的,需要从更高的层面来搭建上层建筑。而且要特别关注那些“跟不上”的群体,如网络不发达的地区的人群以及老年人等,需要针对性地拿出切实可行的宣传推介、指导使用等办法来推动,避免无现金社会的便利给另一类人群带来不利。
二、 加强对用户身份的准确鉴权,用人工智能新技术为移动支付保驾护航
移动支付安全面临的另一大挑战,是如何准确鉴别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即如何证明我是我。目前指纹解锁、数字加密等身份认证技术多以牺牲可靠性来换取便捷性,不法分子一旦成功获取密码信息或复制指纹,其盗取账户资金的过程将变得更加简单。在人工智能新时代下,可借助机器学习用户交互行为,来对用户进行准确身份鉴权,包括采用最新的3D结构光人脸识别技术,该技术在安全性、识别精度、识别速度等方面都得到大幅提升,相信对移动支付的用户身份准确认证带来革命性的改变。
三、 运营商和服务商需为移动支付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产业配套乃至制度环境
为了降低支付风险,运营商和服务商需要不断在技术上进行升级,克服安全性、客户匿名性、业务合规性等一系列难题,为移动支付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基础、完善的产业配套乃至制度环境。否则,民众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一旦崩溃,就不只是“把钱取出来换家银行存”的事了。
四、 国民的防范支付风险的安全意识有待增强,第三方支付企业需竭力为消费者创造机会去深入学习支付安全方面的内容
目前移动支付面临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边是花样百出的安全威胁;另一边则是移动用户在安全防范上的意识与能力普遍较差、难以有效识别出安全风险。因此,应大力推动对用户移动安全知识的教育,在用户安全防范的能力提升后,将会筑起支付安全的第一道屏障。而第三方支付企业也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应不间断持续创造事关支付、交易安全的科普活动,以丰富多样的形式,为大众制作、传播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竭力为消费者创造机会去深入学习支付安全方面的内容,从根本上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五、 国家在法律层面上为保护移动支付消费者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个人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由于电子支付的每一笔交易都能被追踪,这极易导致个人隐私受到侵犯。事实上,近年来不断攀升的电子支付和网上银行诈骗案发率,即是全面实现无现金社会必须面临的挑战。目前,在有关移动支付消费者的保护方面,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和行业标准等还存在缺陷。一方面,法律层次低,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人民银行制定的文件、指引或办法,其效力比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要低,更要低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另一方面,立法分散、多头立法,监管权力和职责都比较模糊,由此造成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多个部委都有监管权的混乱局面,不能形成有效的风险监管制度。因此,应该尽快推动相应的新规则建设,以功能与产品监管规则为核心,把不同类型的金融、非金融机构都纳入其中。
另外,应该明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义务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惩罚力度。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处以高额罚款,并记入征信档案,并据此依法对其贷款、投资经营、购房和异地出行等行为进行限制。企业多次违法的,处以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个人多次违法的,可视为刑事犯罪中“情节严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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